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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资 本 投 资 者 入 境 计 划 的 目 的 , 是 让 那 些 把 资 金 带 来 香 港 , 但 不 会 在 港 参 与 经 营 任 何 业 务 的 人 士 ( 即 资 本 投 资 者 ( 投 资 者 ) ) 来 港 居 留 。 投 资 者 可 从 不 同 的 获 许 投 资 资 产 类 别 中 选 择 自 己 的 投 资 项 目 , 而 无 须 开 办 或 合 办 业 务 。
1. 申请中国香港投资定居适用于下列人士:
(a) 外 国 国 民 ( 阿 富 汗 、 阿 尔 巴 尼 亚 、 古 巴 和 朝 鲜 的 国 民 除 外 ) ;

(b)中国 澳 门 特 别 行 政 区 ( 澳 门 特 区 ) 居 民 ;

(c) 中 国 籍 而 已 取 得 外 国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分 的 人 士 ;(第三国永久居留权文件由本公司代为办理)

(d) 无 国 籍 但 已 在 外 国 取 得 永 久 性 居 民 身 份, 并 持 有 确 实 可 以 重 新 进 入 该 国 的 文 件 的 人 士 ;以 及

(e) 台 湾 居 民 。

2.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而且申请前后没有犯罪记录。
3. 主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前两年开始持续拥有不少於港元1000万的个人净资产;
v 主申请人和配偶以及18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一起申请。
申请所需文件
1. 中国旅游护照;(有效期不少于12个月)
2. 彩色白底细头照片1.5寸12张、及2寸彩色白底近照4张;
3. 公证书;
A. 出生公证书;(每位申请者必须提供)
B. 无犯罪公证书;(16岁或以上人士必备,6个月有效)
C. 结婚或未婚公证书;(主申请提供,6个月有效)
4. 其它 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5. 主申请个人名下的资产证明:于申请前两年开始个人名下持续拥有不少于港币1000净资产;(个人资产证明包括:房产、公司股权、银行存款、股票、基金、债券等)。
备注:除以上必须的文件外,特殊情况我司将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