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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摩亚公司概述

萨摩亚独立国,位于波利尼西亚岛群中心,有”波利尼西亚心脏”之称。由九个岛组成。最大的岛是萨瓦伊Savai’i岛,它包括1610平方公里的土地。第二大岛是乌波卢Upolu岛,面积1120平方公里。位于阿波利马海峡ApolimaStrait东南13公里处。君主立宪制,1962年从新西兰获得独立。现时约有209,000人, 绝大多数为萨摩亚人,属波利尼西亚人种;还有少数南太平洋其它岛国人、欧洲人和华裔以及混血人种。官方语言为萨摩亚语,通用英语。多数居民信奉基督教。
萨摩亚政府积极鼓励外国投资。他们致力于工业发展,意识到外国的资本、技术和管理对萨摩亚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因此着力于通过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来欢迎和鼓励能够提供这些资源的人。
萨摩亚政府通过立法和程序的规范化来鼓励和扩大企业的发证,使他们能够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并保持国家经济的持续增长。
当地制造业、旅游业和服务业是三大支柱产业。政府采取改革手段,通过提供基础设施配套服务,鼓励本国和外国投资者在这些行业加大投资力度。
萨摩亚公司在亚洲市场的优势
萨摩亚最初在80年代末引入根据库克群岛法例制定的离岸公司法例,其后不断改良,务求令有关法例更简易明确,容易履行,以迎合亚洲市场的需求。有关法例的要点包括:
公司注册证书除可包括英文公司名称,还可根据适当规定使用中文( 和其它语言的) 公司名称;
文件可以任何语言存档,存盘时须连同英文译本和正确翻译之声明书一并递交。萨摩亚群岛允许国际商业公司同时递交中英文的公司章程在政府的公司注册处内,是目前唯一具有此特点的海外注册地之一。CIL将免费提供中文公司章程与细则,令萨摩亚公司更受使用中文的司法管辖区欢迎;
设立的西萨摩亚公司的标准可发行股本都是美金壹佰万元,对于大额法定资本的公司并无收取任何附加的政府资本税费,节省不少开支;而萨摩亚公司的注册资本额无论多少,其政府年费都不变。
为了吸引更多公司在经济欠佳时从收费高昂的司法管辖区迁册到萨摩亚,萨摩亚在一九九八年八月立法,容许以更方便有效的方式进行公司迁册,使公司迁册变得更为容易,当局已削减这些公司 (不论法定股本多少) 的年度执照费,并给予特别优惠。
法例容许公司可以电子方式存盘文件和保存会计帐目。
注册萨摩亚公司的要求
萨摩亚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不能与已注册公司相同或太相似,而且不能含有令人联想到该公司与政府有任何联系的字眼。
公司名称可采用任何语言,但注册当局有权要求公司提交名称的英译本以确保公司名称没有含有受限制地字眼。
公司名称一般以Limited, Corporation, Incorporated, Sociètè Anonyme, Sociedad Berhad Anonima或其缩写作为结束语。如果公司欲采用Bank, building society, savings, loans, trust, trustees, insurance, assurance, reinsurance, co-operative, council, Chamber of Commerce等字眼作结束语,则需另行申请。
萨摩亚税务要求
跟据1987年版本的国际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并不必就其营收作出申报或缴纳任何税项。西萨摩亚并没有与任何国家签订双边税务协议。
萨摩亚财务报表要求
不必提交任何财务报表予当地政府,但公司仍必须定期更新其帐目以反应其财政状况。
萨摩亚董事
最少一名董事。该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是法人,而且没有国籍上的限制。
萨摩亚公司秘书
每家国际商业公司都要委任一名公司秘书。该公司秘书可以是自然人或是法人,而且没有国籍上的限制。
萨摩亚股东
萨摩亚国际商业公司必须有最少一个股东。但是,如果公司有发行某种型式的证券,则容许没有股东;股东的私人资料不必公开。
萨摩亚主要公司立法
法律类型基于英国习惯法。
修订后的1987国际公司法
1987国际信托法 1987离岸银行法 1988国际保险法
与对国内公司的立法相区分
国际贸易和投资公司的类型根据修订后的1987国际公司法确立。
注册萨摩亚公司需要您提供以下资料:
需要注册的公司名称:英文为准,中文为辅
公司各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护照或身份证,扫描件
公司各位成员的地址证明文件:银行账单,电话账单,驾驶执照等,扫描件

萨摩亚公司章程摘录

关于公司的权力
国际公司的权力
1.参与任何交易,或者作为一签署方签署任何文件。
2.取得、持有或处置任何种类的任何资料、权利或财产。
3.取得、持有或处置任何其它公司、协会或商业的全部或其中任何部分业务。
4.处置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处理其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或商业。
5.承担任何责任、义务或债务。
6.取得任何权利或利益。
7.提供或获得任何服务项目。
8.借贷。
9.在萨摩亚意外任何地区注册或获得承认。
10.产生及解除各种债务、权利及利益。
关于董事
董事之委任等事项
76.公司的董事人数、首批董事的姓名、以及首批董事的薪金,若有的话,将由公司大纲签署人或他们其中的多数人书面决定。
77.公司可以不时经普通决议增减董事人数。
78.董事有权在任何时候,以及不时委任任何人士为董事,以填补董事空缺,或增加现有董事人数。但是在任何时候,董事总人数不得超过本章程规定的人数。
79.公司可以不时经普通决议解除任何董事的职务,亦可以经普通决议委任另一名人士取代被解除职务的董事。
80.董事的薪酬可以由公司经普通决议确定或改变,并且应视为逐日计算。董事亦应获付给与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董事会属下任何委员会会议、或公司股东大会、或与公司业务相关事务所产生的一切交通、住宿及其它各项开支。
81.董事不必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除非公司在股东大会上另有决议。董事可以是一家公司,不论该家公司是在萨摩亚还是其他地方注册,且该家公司可以经由寄存在秘书处的书面通知所指定的代表人行事。
82.董事若发生下列情况,其董事职位应空出:-
(a)依据法令终止其董事职务;
(b)在萨摩亚境内或其它地方被裁定破产、无力偿债、或与其债权人达成任何债务安排或妥协;
(c)因依据法令颁发的任何法院命令禁止其担任董事职务;
(d)按其居住地法律被列为精神不健全之人,或者其人身或产权必须依据与精神失常人士相关的法律以任何方法作出处置的人士;
(e)书面通知公司辞去其董事职务。
关于股份
股息及储备
109.董事会可以宣布派发股息。
110.董事会可以视公司的盈利情况,不时决定向股东派发中期股息。
111.任何股息均不得用除利润外的资金支付,且由重估未实现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未实现资本盈余,不得当作派发股息用的一项利润。公司不支付利息予任何股息。
112.在宣布派发股息以前,董事会可以把他们认为适当数额的公司利润,拨作储备金。该等储备额金须按董事会的酌情决定,应用于公司利润可获适当应用的任何用途,且任何该等储备金,亦可以按类似的酌情决定,用于公司的业务,或者投资于董事会不时认为合适的投资项目。董事会亦可以把留下的利润结转而不拨入储备,若他们认为不将其作为股息派发的做法是合适的话。
113.受在派息方面有特别权利的股份的持有人的各种权利的约束,若有的话,所有股息的宣布及派发,均须以获派发股息所缴付或贷记的金额为依据,但是在催缴股款之前一股份所缴付或贷记的金额不包括在内。所有股息均须以获派发股息股份在所派发股息相关的旗舰的任何部分或储部分时间期间所缴付或贷记的金额占该股份应缴金额的比率,按比例派发。但是,若任何股份是以规定该股份于某个特定日期开始有权获派股息的条款发售,则有关股份的派息,应依据所述条款规定进行。
114.董事会可以从应付给任何股东的任何股息中,扣下该名股东目前应付给公司的、与公司股份有关的所有催缴股款或其它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