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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主管机关:德国专利局
商标注册保护对象:文字,字母,数字,图形,音响,立体等。
商标不经注册不能受到保护。
注册德国商标说明
一、申请人:
必须明确指出申请人,个体(自然人或法人);能够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伙关系;几个人共同申请。
二、商标图样要求
1、文字商标中的字体如果不是专利局通用的,如图形化设计的商标,或组合商标和指定颜色的商标,必须提供四份图样。
2、标样用纸不能大于A4,用于图样的区域不能超过26。2厘米*17厘米。
3、只能在一边使用左边必须留出至少2.5厘米的空白。如果需要颜色保护,在申请中必须指明颜色。
4、注册立体商标需要提交四份相同的平面图样。最多可能需要此商标六个不同角度的视图(每个各四份)。
5、申请音响商标注册时:音响商标能受到保护的程度和它总体的音响效果有关。
6、不管何种商标申请,都有可能需要添加说明。
三、商品和服务:
商品和服务必须以分类顺序填写;建议使用尼斯分类字母排序表中的名称。如不行,也可以用行业中通用的名称。必须使用德语。如果需要商品或服务项目的解释,德国专利局会通知申请人,要求解释。申请一旦提交,不能再增加商品或服务项目,但随时可以减少。申请人可以指定一个优先类别。如果费用不足,此类将被优先考虑。
四、请求加速审查:
指希望就申请要求和驳回绝对理由作出迅速决定。需交附加费。
五、德国商标优先权:
如果一商标在巴黎公约一成员国内已经完全相同地注册(图样、商品),那么除了特定的情况,可以获得注册.
德国商标收费:
包括申请费和超过三类的收费。包括公告印刷,申请和注册。申请时必须交齐所有费用,否则,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认为申请被撤回,除非在通知后一个月内,交齐费用和附加费。
六、申请人签字:
申请书原件必须由申请人签字(传真的签章无效);公司申请的,必须有经授权的人签字。必须有公司的公章和必要的附加文字(如 for and on behalf of )。
七、申请人代理人:
在德国境内有住所或营业场所的,在原则上可以去专利局或专利法院直接申请注册。如果没有,任何人(即使是有德国国籍的人)都必须通过专利代理人或律师代理。需要签署委托书,无需公证。
八、注册德国商标程序说明:
接到申请后,专利局先给申请发一个文号并确定申请日期(专利局收到申请的日期),然后马上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寄出受理通知书。这以后,专利局将不再就收到书件寄出通知书。在确定文号和付费的类别后,将对是否符合申请注册的正式要求作出审查。如果不符合要求,将通知申请人补正。如果补正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将继续申请程序,否则,将驳回申请。如果申请存在以下缺陷,将以补正后的日期为申请日期:缺少申请人身份的信息;没有商标图样;没有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如果没有驳回的绝对理由,商标就能获得注册。如果有绝对理由,申请人将接到通知书,并有机会在专利局规定的时间内就此陈述意见。
考虑到申请人的意见后,如果专利局认为仍有必要维持驳回。将由更高一级的审查员来决定能否注册。<br />
如果注册被最终驳回,申请人可以首先向OBJECTION EXAMINER 提出反对,反对无效,可以向联邦专利法院上诉。提出反对或上诉的期限决定下达后的一个月。提出反对,不用另外收费。如果专利局没有在六个月内就反对作出答复,申请人可以提出裁定请求,如果请求在两个月后还没有作出,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上诉。如果申请资料符合规范,不存在绝对理由,商标将被注册和公告。必须注意到的是,注册后,商标获得得只是临时性权利,还有可能遭到基于在先权利的异议。
九、商标注册异议:
商标注册公告后,在先权利人可以在三个月内提出异议。异议一式两份作出。如果异议成立,注册将被撤销。如果这三个月里没有异议,商标就被正式注册了,只有注销撤销程序才能撤销商标权。
十、德国商标保护期:
保护期十年,从申请日算起,至十年后申请日所在月的最后一日为止。以后,每次续展十年。续展必须在保护期最后一日前作出,如果在这一天还没有缴纳费用,专利局将通知注册人其商标将被撤销。在此通知送达后六个月内,注册人仍然可以提出续展,但必须多交一笔费用。
十一、德国商标注销:

商标权所有人可以在任何时候全部或部分(指部分商品或服务)放弃注册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以随时撤回,或减少商品或服务项目。